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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「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」並不享有7天鑑賞。
食品沒有鑑賞期,我們商品屬於生鮮食品,食品會因各種因素而變質,一旦退貨後我們也不會再提供給消費者食用,只好直接處理掉,所以如果商品無任何瑕疵,我們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※若對於收到商品有疑慮(如包裝嚴重破損、與訂購內容不符、品質異常等狀況),請保留外箱及商品的完整性(含出貨明細單與發票),請於收到商品兩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連繫客服,至 [訂單客服系統]留言,我們將儘速為您協助處理。
※無法退換貨知情下如下:
1.收到品質異常或外包裝嚴重破損商品超過三日後,才辦理退換貨者。
2.發票、產品相關等不齊全。
3.訂購客製化商品者。
4.不明原因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。
5.因個人認知不同或疑慮其料理方式問題者。
6.商品已拆封、因消費者對商品保存方式錯誤和不當處理而造成商品變質。